2011年12月12日 星期一

「分詞」為什麼取名叫「分詞」?

昨天教學時,學生對於「現在分詞」和「過去分詞」的概念給困惑住了!
我努力用了很多簡單的句子跟他解釋,但他還是有點不太懂,畢竟句子的變化實在是太多元了,用一個概念只能抓住大方向,但針對漏網之魚的小地方,可能概念式的解釋引導還是不太足!


於是,一回家後,我就不斷在開始思考如何解釋得更透徹些(畢竟以前那種升學主義制度下的念書方式,老師根本沒讓我們去思考這種問題,加上網路也不像這麼方便,只好囫圇吞棗死記內化囧):


第一步,我就想到一個問題(即定義)─「分詞為何命名為分詞」,想必事出必有因。


拜了一下Google大神,我找到以下解釋:


「分詞是動詞分詞的簡稱,有現在分詞和過去分詞之分,是動詞的非謂語結構中的一種,其詞性和語法意義較動名詞更具有動詞的意味,顧稱『分詞』。」

簡單來說,就是動詞的「分身」!也因為是動詞的分身,所以還是保留著「動詞」(本尊)的特質!




另外,我看了些句子加以簡單改寫出兩個例子,應該稍稍可以充分說明現在分詞和過去分詞在語意上的差別:


1. Jason is sweeping a fallen leaves in the falling rains.
  
   (傑森在大雨之中清掃落葉。)


2. The retiring teacher gives the retired solider a big hug.
   
   (這位即將退休的老師大大擁抱了這位已退休的阿兵哥。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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